一、制定背景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教勤【2024】26号)及《海淀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校服工作水平,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经高中部校级家委会授权,面向高中部全体家长征求意见后,成立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纪检干部、校服工作具体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不少于30名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其中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人数不得低于80%。
校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荣(校长)卢青青(执行校长)
副组长:闫 振(中学部主管校长)
执行副组长:孙田旺(德育副校长)
校服选用委员会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陈国荣 |
校长 |
2 |
卢青青 |
执行校长 |
3 |
闫 振 |
中学部主管校长 |
4 |
刘家彤 |
党办主任/纪检干部 |
5 |
孙田旺 |
德育副校长 |
6 |
马巍巍 |
德育辅导员 |
7 |
樊 波 |
高一1家长代表 |
8 |
郭亚林 |
高一2家长代表 |
9 |
刘亚军 |
高一3家长代表 |
10 |
周献会 |
高一4家长代表 |
11 |
祝 娟 |
高一5家长代表 |
12 |
武 亮 |
高一5家长代表 |
13 |
王小君 |
高一6家长代表 |
14 |
王 华 |
高二1家长代表 |
15 |
定压丹 |
高二2家长代表 |
16 |
赵国娟 |
高二3家长代表 |
17 |
田晓提 |
高二4家长代表 |
18 |
丁 宇 |
高二5家长代表 |
19 |
张小斌 |
高二6家长代表 |
20 |
安可芯 |
高一1学生代表 |
21 |
周玲睿 |
高一2学生代表 |
22 |
刘屹寒 |
高一3学生代表 |
23 |
李金阳 |
高一4学生代表 |
24 |
于庭浩 |
高一5学生代表 |
25 |
吴飞熊 |
高一6学生代表 |
26 |
王添禾 |
高二1学生代表 |
27 |
齐彧孜 |
高二2学生代表 |
28 |
王依然 |
高二3学生代表 |
29 |
包若涵 |
高二4学生代表 |
30 |
王加奥 |
高二5学生代表 |
31 |
姚淑馨 |
高二6学生代表 |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对校服管理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职责:日常监督与管理。
执行副组长职责:校服工作统筹推进中的所有事项。
校服选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采购与订购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发放
(四)收费监督
(五)售后监督
四、工作内容
(一)结合学生实际需求,确定新生订购校服的样式、款式、面料辅料、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
样式:






1.秋冬校服执行现行校服宽松版型。
2.现行夏季校服T恤衫增加一款同款但速干面料的,供学生选择购买。
3.增加速干款无领半袖,学生根据自身体质选择不同面料订购。
4.遵照现行校服样式增加薄款的夏季防晒服,供有需求的学生选择订购。
5.根据学生设计的帽衫样式增加两款帽衫,供有需求的学生选择订购。
6.根据学生设计的羽绒马甲样式增加一款羽绒马甲,供有需求的学生选择订购。


款式:
1.裤兜装金属拉链。
2.夏季T恤衫的第一个扣子向下移,左胸口不要口袋。
3.校徽固定在校服上,内里要做好内衬,不能摩擦皮肤,材质不能太硬,避免反复洗涤后出现卷曲情况发生。
4.速干半袖的校徽采用印刷技术,保证舒适感。
5.就现行款式的配色可做一定调整。原则:符合学生身份,要青春有活力。
6.在秋冬校服外套内里预留写名字的位置。
7.校服外套拉链质量要好。
8.裤子正面不要有竖线。
面料辅料:
1.夏季半袖透气性要好。
2.卫衣采用纯棉材质。
3.秋冬外套及裤子采用现行面料。
4.羽绒马甲面料要求耐磨,内里羽绒选材需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羽绒品质。
5.夏季校服裤子需要弹性好的面料,学生运动起来要方便。
套数:
秋冬季黄绿1套、灰蓝色1套,夏季黄绿1套、白蓝1套,共4套。(速干半袖、防晒服、卫衣、羽绒马甲等,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
件数:与套数一致。
价格区间:遵循市场价格,单件不超100元为宜。
颜色:
1.现行校服降低黄色饱和度。
2.其他新增款式多采用纯色。
3.冬季采用现行夏季校服的藏蓝色。
其他:由于黄色夏季容易招虫子,未来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穿着规则。
(二)采取校服选用委员会自行组织采购评审的方式进行校服供货企业的筛选及确定工作。
1.通过学校网站及公众号公开发布校服采购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供货企业。公开征集时间自需求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自然日。
2.意向供货企业联系学校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
3.校服选用委员会对投送材料的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4.校服选用委员会通知审核通过企业进行现场样衣展示和方案说明。
5.校服选用委员会组织所有成员投票选定校服供货企业。
6.封存中标企业现场展示样衣,作为交货时验收依据。
7.通过校园官网及公众号的方式对供货企业名称、相关生产资质、校服样式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签一用三年)、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校服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校服种类、面(辅)料规格、颜色、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验收项目、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新年级校服订购及往届生校服增订
1.校服订购遵循自愿原则,允许学生、家长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2.补定校服由学校统一负责,由供货厂家定期到校学生现场选购的方式进行。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发放
1.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供货厂家需持同批次校服成衣和面料的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原件,向校服选用委员会交货。校服选用委员会家长和学生代表持“封存样衣”对每一批次交付的校服成衣进行验收,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
2.校服选用委员会验收人员应按照《中小学校校服验收表》逐项核对并填报检测报告结论,不得缺项、漏项。如检测报告结论不全,可拒收或要求校服供货企业立即补证。
3.验收完成后学校验收人员和企业代表须共同在《中小学校校服验收表》中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4.校服选用委员会从校服供货企业交付到学校的同批次校服乘以中随机抽取3-5套不同样式、款式、尺寸的校服成衣进行二次送检。
5.学校在收到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服装质量检测报告后,方可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五)收费管理
根据《北京市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京教财【2010】29号)规定,学校组织征订和补定的校服款,应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不得通过各级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或由校服供货企业直接收取。
(六)售后及意见反馈
1.校服供货厂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确保学生和家长享受“三包”服务。
2.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的校服满意度调查,征求意见。
3.学校畅通反馈渠道,家长可以通过“共育宝”小程序或拨打德育处办公室电话82922966反馈意见。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校服选用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